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建管站,市建管各站办:
现将《关于继续深化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4月2日
关于继续深化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的工作方案
2013年,市委、市政府将建设领域管理不规范问题列入“十大突出问题”之一进行了专项整治。市、区建设管理部门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制定了一系列加强长效管理的制度措施,进一步规范参建各方主体的行为,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强力推进工程建设的有序和规范,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得到了根本好转。为巩固整改成果,现制定继续深化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继续深入开展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承诺整改的要求,在2013年的工作基础上,针对工程招标投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存在的重难点问题,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提升水平、落实责任,按照“发现早、查处快、整改好”的要求,加强和落实长效机制,严格追责制度,促进建设工程管理再提升。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招投标管理
1、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制度化建设。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单位名录制项目试点,落实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制度。制定《建筑工程安装施工招标文件制式文本》,明确安装施工招标文件编制规则,提高招标质量。全面使用招投标电子化系统。制定《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投诉案件处理文书标准格式》,完善和规范投诉处理程序。
2、进一步完善交易平台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开评标现场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开评标现场各方职责、规范流程和管理要求。继续推进分中心平台标准化建设,实现市区管理一体化和服务流程化,提升全市交易平台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服务质量。
3、进一步创新招投标交易信息化建设。开展“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网络信息安全防护体系”研究和异地灾备系统建设。整合各类报建项目,完善招标登记,优化业务流程;实行项目经理及总监锁定与解锁网上办理;设立主任信箱。
(二)加强现场总包单位项目经理管理
1、严格工程招投标环节对项目管理班子的约定和审核。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管理班子名单,开标后,中标单位项目班子名单实行备案制,工程开工前,根据招投标约定对项目管理班子名单进行审核。
2、落实项目管理班子信息在施工现场上墙公布制度。按照《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管理班子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上墙公布负总责,总承包单位负责上墙公布的具体落实,监理单位进行现场监督。
3、组织开展项目经理到岗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到岗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加大检查频次。加强和完善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对项目经理外出不请假、变更不履行程序、不在岗履职等行为加大查处和进行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布力度。
4、及时对检查发现、社会和新闻媒体反映以及工商、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转送的转包行为问题依法查处。
(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深入推进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细化和拓展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工作,推行设备全程检测制度和专家随检;继续推行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护“一体化”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检测验收制度管理,推进建筑起重机械附着检查制度的落实,督促检测机构提升建筑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频次,实现技术性把关,延伸检测检验服务,提高设备安全使用性能;在市管项目和有条件的区引入建筑起重机械专家(专技人员)检查制度,弥补安监机构专业技术存在的不足,及时发现参建单位在设备使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
2、继续开展模板支撑工程专项整治。贯彻《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脚手架、模板支撑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武城建[2014]30号)精神,开展钢管、扣件、密目网见证取样检测;加强高大模板支撑施工的安全监控,重点对模板支架专项施工的方案编制、审核、审批等程序不到位,不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和方案设计施工,参建单位未执行交底、验收等管理制度等违规违章现象等行为进行查处。
3、积极开展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标准,施工现场活动板房必须使用防火等级为A级的材料,且搭设层数不得超过2层。
(四)加强文明施工管理
1、实行裸露泥土“全覆盖”管理。对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进行硬化、固化、绿化处理,或采用防尘网布覆盖。超过一天以上存放的土堆、不能及时清运的建筑垃圾、泥浆土等要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要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
2、实行场内环境保洁措施 “全过程”管理。通过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实施垃圾的垂直清运,防止凌空抛撒行为。有专职保洁人员每天洒水清扫,每天冲洗道路,做好“门前三包”。
3、实行施工围挡(围墙)“全封闭”管理。各施工现场要打围施工,固定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活动围挡不低于2米。
4、建立文明施工应急处置机制。对不按要求落实文明施工措施的,监管部门调动文明施工应急队伍开展整治,费用由施工现场责任单位承担。
(五)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1、严格钢筋工程管理
(1)严把钢筋进场检验、检测关。推行钢筋进场联合验收制度,钢筋进场时,建设单位应指定专人与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材料员、质量检查员和监理工程师共同对所有批次钢筋进行联合检验验收,共同承担验收责任。
(2)严格落实钢筋见证取样制度。开展进场钢筋样品库制度试点,即在钢筋见证取样时,多取一组样品封样入库保存,保证钢筋的可追溯性。
(3)严格落实监理月报以及不合格检测报告及时报告制度。凡检测结论为不合格的检测报告不能通过检测管理软件传输的,应在24小时内将检测结果书面通知该工程的建设、监理单位以及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严格落实监理的旁站和平行检验制度。监理单位对钢筋的现场或外场加工、作业面钢筋的施工均应进行旁站监理,核查相应的加工资质、人员资格、技术交底等情况,并对加工及作业面的钢筋进行外观、尺寸、重量进行检验和进行二次进场见证取样检测,并作好详细的旁站记录。
(5)加强现场钢筋使用的监管。质监部门加大对钢筋质量的抽查、巡查力度和频度,对结构在建工程和二次结构工程的钢筋质量的抽查每月每个项目不少于1次,抽查时重点核查进场钢筋联合验收、见证取样检测情况、从业人员的资格、上岗培训技术交底情况,在加工场地和作业面的明确部位抽查钢筋外观质量、尺寸、重量。有怀疑的现场抽样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对不按要求进行钢筋进场检验,不按图施工,使用不合格钢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规项目列入重点监管项目,加大抽查巡查频次,且不得申报优质工程奖项。
2、加强对工程建设重大危险源的防范和控制,建立地质条件相对薄弱的重点区域设计、施工防范机制。建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施工、维护综合管理机制。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精细化施工,探索精细化施工管理新模式。
3、严格深基坑管理
(1)严格执行专家论证制度。按照《武汉市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要求,严格建设单位统筹协调作用,严格基坑开挖程序,强化恶劣天气基坑应急管理。
(2)加强后湖地区地面沉降问题专题研究。制定工程对策,尽快开展《武汉泛后湖地区地面沉降趋势预测与工程对策研究》。
(3)加强应急处置。成立汉口地区地面沉降应急处置专家组,及时赶赴现场调查,提供技术咨询。
(六)加强监理管理
1、深入贯彻落实《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若干规定》,4月份出台监理服务费专户存储支付制度,并开展试点运行,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支付监理费用。
2、研究制定总监解锁以及主要监理人员变更的操作办法及武汉市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信用评价办法,完善信用评价标准,加快信用共享平台建设步伐,建立守信激励以及失信惩戒机制,实现市场与现场联动
3、开展全市监理专项执法检查,强化日常飞行检查。重点对监理企业人员到位、履行监理职责以及监理工作质量等内容进行检查,对监理企业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或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重大隐患或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采取约谈、曝光、行政处罚、不良行为公示、停业整顿、报请吊销或降低资质等级等行政措施
(七)加强混凝土搅拌站管理
1、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召开2014年度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工作部署大会进行部署,各混凝土搅拌站制定具体的整治工作方案和时限完成承诺书。
2、开展先进经验交流活动。组织各混凝土搅拌站负责人观摩1-2个混凝土搅拌站。
3、开展整治工作巡查。重点检查三环线以内及沿线的搅拌站各项整治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各项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各项设备设施是否配置到位,督导各混凝土搅拌站按整治要求进行整治。
4、开展整治考核验收工作。整治考核结果进行公告、公示。
(八)严格落实承诺整改长效机制
1、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承诺整改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城建委《关于解决工程建设领域若干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及其预防工程招投标不规范和查处转包行为、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等4个长效机制。进一步针对突出重难点问题,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按照“发现早、查处快、整改好”的要求,制定快速发现、快速处理、从下至上的责任体系和严格责任追究的长效机制和制度,不断提升工程建设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进一步规范市、区监管行为。深化建管综合监管体制改革,整合行政资源,明晰管理职责,厘清现场监管部门和后场综合管理部门的事项管理,制定《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统一监管程序,规范监管行为。强化建设行政管理工作有效性监督,启动建筑市场稽查工作,推动监管执法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修改完善综合执法暂行办法,探索监管与执法的关系及合理定位,提高综合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监管信息工作平台,统筹全市监管信息与共享。
3、进一步加强监管制度建设。结合市级事业单位改革,调整市级监管模式,合理调整和设置市级协调部门及事项。积极探索和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利用社会资源、引导社会参与,转变政府职能。启动全市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平台建设工作,以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等参建单位及关键岗位人员信用行为的动态记录为重点,逐步形成市场主导的从业企业和人员行为记录的依据和工作平台。